詞條
詞條說明
2016年7月12日,歐盟**發(fā)布(EU)2016/1121號法規(guī),修訂化妝品法規(guī)(EC)No 1223/2009的附件V,新增允許月桂酰精氨酸乙酯鹽酸鹽作為防腐劑用于漱口水,使用濃度為0.15% w/w以下,但10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產(chǎn)品除外。同時修訂化妝品法規(guī)(EC) No 1223/2009的附件IV,明確炭黑(納米)也可作為著色劑用于化妝品,較大使用濃度為10% w/w,但會導致較終消費者
關于對2016年第五批化妝品標準(征求意見稿)征求意見的通知
各標委會委員單位及有關單位: 按照標準起草的有關有求,現(xiàn)在網(wǎng)上對《化妝品中16種限用防曬劑及7種二苯酮類紫外線吸收劑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》1項化妝品國家標準制定項目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。請各有關單位組織人員進行討論,有意見的單位填寫《征求意見表》并于2016年9月24日前將《征求意見表》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的形式反饋給起草單位(聯(lián)系方式見《征求意見表》),并抄送標委會秘書處。同時,按照GB/T1
保健食品變更申請的條件與要求 變更申請是指申請人提出變更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及其附件所載明內(nèi)容的申請。變更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是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者。 (1)保健食品批準證書中載明的保健食品功能名稱、原(輔)料、工藝、食用方法、擴大適宜人群范圍、縮小不適宜人群范圍等可能影響*、功能的內(nèi)容不得變更。 (2)申請縮小適宜人群范圍,擴大不適宜人群范圍、注意事項、功能項目,改變食用量、產(chǎn)品規(guī)格、保質期及質量標
國產(chǎn)保健食品注冊申請材料 (1)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表,以及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法律責任承諾書; (2)注冊申請人主體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; (3)產(chǎn)品研發(fā)報告; (4)產(chǎn)品配方材料; (5)產(chǎn)品生產(chǎn)工藝材料; (6)*性和保健功能評價材料; (7)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包裝材料種類、名稱、相關標準等; (8)產(chǎn)品標簽、說明書樣稿,以及產(chǎn)品名稱中的通用名與注冊的藥品名稱不重名的檢索材料; (9)3
公司名: 北京鑫金證**技術服務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人: 詹
電 話: 010-62935959
手 機: 15601395851
微 信: 15601395851
地 址: 北京海淀海淀區(qū)馬甸路冠城大廈13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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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(wǎng) 址: cnpermit.cn.b2b168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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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定2025年蘇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(yè),這幾項條件都要滿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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